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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記者馬超 通訊員金晶
  一起小小的非法拘禁案,竟然牽出十五個人的賣淫團夥(10人為組織者、5人為賣淫者)。在這個賣淫團夥中,年齡最大24歲,年齡最小的才16歲,他們定時定點上班,按時按天發“工資”。他們聚在一起,除供養基本的生活吃穿外,全部收入和精力幾乎均用於上網游戲和瘋狂玩樂。
  團夥成員中,包括賣淫女,多為農村出生、輟學後外出打工的“新生代農民工”。本是弱勢群體的他們,緣何會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制日報》記者從江蘇省宜興市檢察院獨家獲悉,陳俊等10名組織賣淫者被以涉嫌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等罪名提起公訴。
  非法拘禁案牽出十五人賣淫團夥
  2012年12月14日晚23時許,江蘇省宜興市一家理髮店的打工仔段天正站在店門外與同事打鬧,渾然不知他身後,一輛隱蔽在路邊的汽車中正投來五對冷漠而又凶殘的眼神。一聲令下,五人帶著刀棍沖向段天和其同事,迅速把段天挾持帶入車內逃逸而去。
  在毆打拷問之下,段天終於明白,這五人是為小賴而來。小賴是段天最近在理髮店里認識的客人,自稱是雲南人,十五歲就輟學出來打工,在蘇州某KTV做點歌小姐。在與小賴的聊天過程中,段天得知,小賴到宜興來是為了與男網友“東東”見面約會。
  從綁架者的拷問中,段天聽出來,這五人正是小賴的男網友“東東”和他的同伙。原來,“東東”把小賴哄來宜興後就控制了小賴並逼迫她在宜興賣淫。小賴不願屈服,假意留下後乘機逃脫。為找回小賴,“東東”綁架了經常為小賴做頭髮且與其關係密切的段天,希望從他嘴裡問出小賴的下落。
  2012年12月14日晚至15日上午,“東東”和同伙在對段天進行毆打、恐嚇的同時,駕車挾持段天先後至浙江桐鄉、蘇州等地尋找小賴,最終無果返回宜興,在控制了段天人身自由長達11個小時後將其放走。
  15日中午,段天至公安機關報案。在段天的指認下,“東東”當晚即被警方抓獲歸案。經訊問,“東東”名叫吳同,他交代了伙同陳俊、孫小波等人非法拘禁段天的事實。同時也交代了自己系以陳俊為首的賣淫團夥成員之一,團夥非法控制五名女性進行組織賣淫活動。
  2013年1月7日,警方在昆山市某小區出租屋內抓獲了“大哥”陳俊以及汪興等四名團夥成員。隨後一個月時間內,警方又在多家網吧內將賣淫團夥的剩餘成員一一抓獲歸案。至此,一個成員達15人的賣淫團夥因為一起小小的非法拘禁案浮出了水面。
  定時定點“上班”發工資
  雖然年僅24歲,但89年出生的陳俊卻是整個賣淫團夥名符其實的大哥,因為除他之外,整個團夥的其他主要成員,以及5名賣淫女,全部都是清一色的90後。
  據陳俊交代,2011年,只有初中文化的他經朋友介紹,從射陽縣來到昆山市打工,認識了從事組織賣淫活動的“周姐”。在“周姐”的指導下,陳俊通過幫助接送賣淫女,分發招嫖名片等方式協助周姐賣淫,每天賺取工資200元。因昆山生意狀況不佳,陳俊帶了二名賣淫女來到宜興市“開闢新市場”,並如法炮製了周姐的模式。
  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間,陳俊一邊在宜興市丁蜀鎮某酒店包下幾間客房作為據點,一邊印製了2500餘張招嫖名片正式開工。每天下午四五點間,陳俊把手下和賣淫女帶去固定網吧等待,名曰“上班”。
  隨後,陳俊自行駕車或包車送手下時楊、孫小波、朱龍、吳同及王操等人在宜興市宜城街道、丁蜀鎮等地的各大酒店發放招嫖名片。發完名片後眾人返回網吧,邊上網邊等“生意”。一旦有“客人”打電話聯繫,陳俊在談妥價錢後,就會安排車輛接送賣淫女去約定地點賣淫。每天在網吧“上班”至凌晨4點左右,眾人返回酒店住宿。
  據承辦檢察官王學濤介紹,陳俊作為老大,在該團夥中地位超然,說話從不打折扣,定下的規矩眾人都必須執行。如果手下做不好,陳俊就會對手下打罵並親自出馬管理。小賴不願意留下工作,陳俊不僅帶領手下將其灌醉,還驅車至偏僻處毆打、辱罵,並與團夥成員在汽車內對小賴先後兩次實施姦淫,最終成功“說服”小賴。吳同在看管小賴的事情上犯了錯誤、看丟了人,隨即也遭到了陳俊的打罵。
  在金錢管理分配上,大家也都聽從陳俊定下的“規矩”。除賣淫女外,團夥成員主要有包車、包房以及發放名片等分工,陳俊對每種分工都設定了明確收入標準。每次賣淫後,賣淫女能夠從嫖資中分得一半,負責開車接送賣淫的每天300元,發放招嫖名片的每天100元。“工資”實現每天一結,從不拖欠。
  生意好的時候,團夥成員也拉攏同在網吧上網的一些初、高中畢業生幫忙發名片。因為收入立時兌現,這些社會閑散人員都樂於參與幫忙,並不介意“生意”是否合法。
  一對一模式管理“穩固可靠”
  在對團夥成員以及賣淫女的調查中,承辦檢察官發現,每個賣淫女均有對應的負責人,其中朱龍負責陪賣淫女婷婷、汪興負責接送小梅、孫小波負責接送小靜、吳同則負責看牢小賴防止逃跑。王俊自己則負責小惠的管理。
  據團夥成員時楊交代,在該團夥中,陳俊對手下與賣淫女之間關係的定位是——既是監控管理關係,同時又是男女朋友。對於這類有“女朋友”的團夥成員,他們可以“不做什麼事情,只要把自己的女朋友看管好。”
  這種男女朋友一對一的管理模式可以說是陳俊自己實踐並摸索出來的。陳俊與女朋友小惠剛來宜興時,小惠也外出賣淫賺錢養活陳俊,隨著陳俊生意的做大,小惠開始減少賣淫次數,轉而幫助陳俊接聽招嫖電話、管賬和安排賣淫女工作。
  陳俊發現,這種男女朋友的模式十分穩固可靠:既方便手下對賣淫女的管理,同時又讓賣淫女心甘情願賣淫,減少自發舉報的風險。
  賣淫女小靜原本是在昆山電子廠實習的女工,2012年4、5月間,小靜在網吧認識了團夥成員孫小波。兩人迅速成為男女朋友並跟隨陳俊來到宜興。雖然一開始孫小波提出要小靜賣淫賺錢,讓小靜難以接受。但為了抓住男友的心,同時為兩人生活提供來源,小靜最終還是同意了賣淫賺錢。
  團夥成員汪興的女朋友小梅今年剛剛18歲,2012年10月,在與汪興成為男女朋友後僅僅兩個月,小梅就在汪興的帶領下加入了陳俊團夥並賣淫至案發。
  面對跟自己落入同樣困境的小賴,同為女性的小靜和小梅等人不僅完全沒有警告和同情,反而成為幫助勸說小賴順服的說客。她們並不知道,她們一直賴以信任的男朋友其實只當她們是賺錢工具而已。
  案發後,吳同在回憶陳俊強姦小賴時,曾供述到,對於一直哭著求他救命的小賴,自己心中曾閃過一絲不忍,但同伴對其進行了勸說:“我背靠著汽車後備箱站著,其他人在我旁邊開導我,說出來混,女人不要太當回事,反正都是幫我們賺錢的。”於是,對於女朋友小賴的苦苦哀求,吳同最後一直“沒有理她”。
  多重因素致“新生代農民工”價值觀扭曲
  據承辦檢察官王學濤介紹,陳俊團夥聚在一起以賣淫為收入來源,除供養基本的生活吃穿外,全部費用和精力幾乎均用於上網游戲和瘋狂玩樂。團夥成員中,包括賣淫女,多為農村出生、輟學後外出打工的“新生代農民工”,有著一定學歷的他們與上一代農民工相比,物質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卻明顯偏低。
  “‘新生代農民工’這一群體在渴望儘快融入發達城市時,由於自身勞動技能匱乏,導致社會對其的接納度降低,使現實與理想形成了巨大的差距”。王學濤說。
  王學濤介紹說,組織賣淫行為成幾何級數放大了個體賣淫行為的危害,衍生了更多的違法犯罪行為。“陳俊等人為了物色賣淫小姐,不惜採用強姦的手段迫使年輕女性加入賣淫行列,為搜尋逃跑的賣淫女,不惜採用非法拘禁的犯罪手段要挾他人,其組織賣淫行為衍生出的其他犯罪行為成為嚴重危害社會安寧的不穩定因素”。
  同時,類似陳俊這樣組織賣淫團夥的出現,讓賣淫有了企業化的經營、安全的保障、後勤的穩定供給,使此犯罪危害擴大。團夥生意紅火時,不少“畢業即失業”類的無業青年被迅速拉入發名片的行列,成為了協助賣淫的一員,放大了原有的社會危害性。
  “勞動技能匱乏、追求物質享受、生活成本高昂、社會歧視冷漠等多種因素造成了‘新生代農民工’價值觀的扭曲,最終導致他們走入犯罪的道路。”王學濤說,全社會應當加強正確輿論宣傳引導,幫助青少年樹立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金錢觀;同時,社會應當加大對“新生代農民工”這類特殊人群的重視關註,為他們提供更多的就業教育機會、加強技能培訓,完善進城配套政策,幫助他們更好更快地融入社會。(文中除陳俊外,其餘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原標題:10名90後男孩控制組織5名90後女孩賣淫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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